各专利权人: 根据《广东省知识产权局、财政厅国(境)外专利申请资助办法》(粤知〔2007〕72号)的规定,省知识产权局于近日下发了《关于组织申报国(境)外专利申请资助的通知》(粤知协函〔2007〕312号),现转发给你们,请2006、2007年度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专利权人申请资助,并于11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市知识产权局。具体申报条件、程序、资助标准、所需材料等请点击以下链接。
关于印发《广东省知识产权局、财政厅国(境)外专利申请资助办法》的通知(粤知〔2007〕72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