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办法规定自2007年起5年内,区政府每年安排800万元,设立海珠区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,主要用于软件和动漫产业的奖励、资助和补贴等,以后根据产业发展和区财力情况继续增加投入。扶持范围涵盖面广,包括了对一定投资额或在区内设立总部的软件动漫企业、上线运营原创游戏和动漫原创产业、通过ISO9000或CMM认证软件企业的奖励,对软件动漫企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租金补贴,对企业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返还,对租用公共技术平台租金补贴等等。